关于加强雨花台区大跨度厂房雨雪季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12-23

 

 

关于加强雨花台区大跨度厂房雨雪季节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雨雪季节防冻消险工作,防止出现大跨度厂房垮塌事故,请各街道、各园区认真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一、加强领导,健全预案。各街道、各园区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2011-2012年度雨花台区扫雪防冻消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雨政办发[2011]65号)要求,加强应对雨雪霜冻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超前部署,严格落实防范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根据辖区实际,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各街道、各园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大跨度厂房、库房情况,按照《雨花台区街道(园区)大跨度厂房排查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可在“雨花安全生产网”通知栏下载)的要求认真填写,于1229日前上报至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将按照雨政办发[2011]65号的要求,对各街道(园区)的扫雪防冻消险工作进行督查。
三、加强监控,科学处置。各街道(园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库房、工棚、厂房,特别是大跨度厂房的除雪消险和安全工作,若地面积雪达到10厘米时,立即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知和督促有关企业;达到20厘米时,对建有大跨度厂房、库房的企业要立即停工停产并撤出所有人员。在遇到险情时,企业不得擅自抢险,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区安监局报告。

联系人:唐斌   联系电话(传真):66603309

 

大跨度厂房排查登记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