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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12时,雨花台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南街道农花村附近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违法在销售违禁烟花爆竹。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市日杂公司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在该点内查获36盒4寸烟花弹、铁制烟花弹筒及零散的部分违禁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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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立即出具行政处罚单给予没收,将查获的违禁烟花爆竹转移至安全地带进行了销毁,并依法暂扣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将店主带至安监局进行笔录,责令该店主于三日内做出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警告其如果再有此类现象将取消其经营资格。该烟花弹燃放具有极高的危险性,须有取得相应燃放资质的人员使用专门工具才能进行燃放,如果燃放不当,对人员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据了解,今年以来区安监局及时处置此类事件多起,体现了快速、准确、高效的执法作风,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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