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违规生产 黑心矿主气焰嚣张
2006-11-17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11/15 09:34
稿件来源
《安全现场》栏目组
  
  北京时间2006年10月28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座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班作业的14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时14名矿工全部遇难,矿井外6名矿工被烧伤。发生事故的煤矿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102团八一煤矿,1958年建成,2000年3月,被兴亚能建化实业总公司租赁经营,所有证照都齐全。既如此,事故还怎么会发生呢,究竟原因是什么呢?

  带着这些疑问,《安全现场》记者深入现场,了解到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事实,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事发煤矿的采煤方法,该矿采煤所用的是落后的仓储式方法,即将采落的煤暂存于采面下的采空区内,临时支护顶板,待仓房内的煤体采完后,再依次放出存煤,装入竖井罐笼,从井下提升上来。国家明令关闭的十六种矿井中,使用这种开采方法的矿井赫然在列,榜上有名。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新疆这种开采方法较为普遍,而对于这种方法,这里的人们已经深恶痛绝,因为之前就有多次事故的发生缘起于此。

  在进一步的采访中,《安全现场》记者在一份材料上又看到这样一则条文,此煤矿属于国有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且此矿的工作制度十分不合理,矿主在利益的驱动下,本来正常是8点钟上班,经常逼着矿工6点钟就去开工。

  除了工时制度不科学外,更让记者吃惊的是这些矿主面对矿难“临危不乱”态度,他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甚至形成了自己的一个“灵活变通”的方法,因此哪怕是天大的事故发生,他们也不害怕。据当地的知情者透露,矿主背后还有幕后老板,老板害怕出事情,害怕承担责任,于是采取找“替死鬼”的方式“免灾“,每月高工资雇人当老板,出了事故就由这个人来扛,事故出大了,要判刑、要蹲监狱都由此人“包办”,只是还照样发工资,给此人养活家人。

  就是这么“灵活变通”的方式、视人命如儿戏以及侥幸的矿主心态,不断恶性循环,于是一幕幕人间惨剧接连上演,然而这些血的代价、惨痛的前车之鉴,可否为后事之师,可否能让黑心矿主良心萌醒,还是个大大的疑问。当道德不能唤醒其良知时,这些违规生产,视国家政令不管,视矿工生命如草芥的黑心矿主就该以法律手段厉惩之,以儆效尤!